根據《遼寧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做好職業(yè)教育對口升學考試招生有關工作的通知》精神,結合省內中等職業(yè)學校學前教育專業(yè)教學實際及我校單獨招生考試的具體要求,特制定本考試大綱。
第一部分 中職文化課考試大綱
文化課考試科目包括《語文》、《數學》、《外語》三科,此三科考試大綱請參考教育部《中等職業(yè)學校公共基礎課程教學大綱》中的《中等職業(yè)學校語文教學大綱》、《中等職業(yè)學校數學教學大綱》、《中等職業(yè)學校英語教學大綱》。
考試形式:閉卷、筆試。
考試時間:三科一張卷合計60分鐘,其中語文40分,數學30分,英語30分,三科滿分100分。
第二部分 學前教育專業(yè)綜合課程考試大綱
《音樂基礎》
一、考試目的
考查學生對音樂基礎知識的掌握程度,如理解與認識民族調式、西洋調式等,檢查學生在具有一定音樂理論知識的基礎上,對音樂的判斷與感悟能力。
二、考試內容
1. 音、譜號,音符和休止符分類,音的分組、音級,半音、全音、等音。
2.演奏法記號、省略記號、裝飾音記號、變音記號。音樂速度與力度的標記。
3.節(jié)奏、節(jié)拍及強弱規(guī)律、切分音、音值組合。
4.自然音程、變化音程,音程的識別、構成與轉位,協和音程與不協和音程。
5.調,升號調、降號調的寫法,首調、固定調翻譯旋律。
6.民族調式的定義、特點、音級的構成名稱與標記,音階分類及五線譜的寫法。
7.西洋調式的定義、特點,音級構成、名稱、標記,音階分類及五線譜的寫法。
8.三和弦原位、轉位及其種類,調式中的正三和弦及解決。
9.七和弦原位、轉位及其種類,調式中的七和弦、屬七和弦的解決。
10.關系大小調、同主音大小調、特種調式。。
11.旋律發(fā)展的方法、進行的方向。
三、考試形式及試題類型
考試形式:閉卷、筆試。
試題參考題型:填空題、判斷題、音名與唱名題、識別全音半音關系題、構建音程題、識別和弦題、民族調式與西洋調式音階題等。
《幼兒園教育活動設計與指導》
一、考試目的
考核學生對幼兒園教育活動設計及各領域基本理論知識的理解掌握程度;考核學生對各領域活動設計基本技能的應用程度。
二、考試內容
1.幼兒園教育活動含義、特點、類型。
2.幼兒教育活動設計的含義、原則及運用。
3.幼兒園教育目標的含義及制訂。
4.幼兒園教育活動計劃的含義及制訂。
5.幼兒園教育活動方法的含義、類型、運用要點。
6.幼兒園各領域教育活動的含義、發(fā)展的特點、活動內容、類型及對教師的要求。
7.組織幼兒園教育活動基本技能(每一技能的含義、類型及運用時注意的問題)
三、考試形式及試題類型
考試形式:閉卷、筆試。
試題參考題型:單項選擇題、簡答題、材料分析題。
《自然科學基礎知識》
一、考試目的
檢查考生是否將物理學、化學、生物學的基礎知識及其應用加以綜合,理論聯系實際,體現應用性和針對性;是否扎實地掌握了《自然科學基礎知識》的基礎知識;以及是否具備在幼兒生活經驗的基礎上,運用自然界的物質性,運動的發(fā)展規(guī)律,從低級到高級,從簡單到復雜,從無生命到有生命,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二、考試內容
1.知道力的概念、重力、彈力、摩擦力的特點、牛頓三定律的內容,知道自由落體運動、平拋運動、勻速圓周運動的應用,知道功和能的概念、功和能的關系、能量守恒定律。
2.了解電荷、電荷之間的相互作用,知道導體、電流、電功、電功率的概念,知道電路串并聯特點及規(guī)律。了解有關磁的知識,電和磁的關系,了解交流電、變壓器、電磁波及安全用電常識。
3.了解分子熱運動的特點、物體的內能。了解光的傳播現象及規(guī)律,了解面鏡、透鏡成像特點,了解光能的應用。了解原子的核式結構、核能利用。
4.了解太陽系、太陽、地球、月球,日食月食現象,了解四季星空。
5.了解常見堿、酸、鹽的性質,知道鹵素單質理化性質,了解鐵鋁的應用和保護。
6.知道有機物的發(fā)現史及概念的演變,常見氣體燃料的性質乙醇和乙酸的組成、結構、性質,酯和油脂、糖類、蛋白質的組成、性質,食品添加劑與涂料的含義、種類。
7.知道細胞的化學成分、結構,生命起源的化學進化過程,新陳代謝過程、主要途徑;知道遺傳物質DNA的化學組成、結構,遺傳的變異,生命活動的調節(jié),生物與環(huán)境的關系及生物多樣性的價值。
三、考試形式及試題類型
考試形式:閉卷、筆試。
試題參考題型:選擇題、判斷題、應用題。
注:以上綜合課程三科考試時間合計60分鐘,其中成績各占50分,滿分150分。
第三部分 專業(yè)技能考試大綱
《聲樂》
一、考試目的
考查學生在聲樂學習過程中,是否能夠運用聲樂科學的發(fā)聲方法和技巧詮釋聲樂作品。
二、考試標準
能夠根據作品合理地運用氣息;咬字、吐字清晰;體現作品風格;有感情地表現歌曲內涵;能夠根據自己的音域和聲區(qū)選擇適合的作品;能夠在正確發(fā)聲狀態(tài)的基礎上較完整演唱美聲或民族聲樂作品。
三、考試形式、時間
考試形式:現場背唱聲樂作品一首。
考試時間:聲樂作品演唱時間3分鐘左右,滿分100分。
考試要求:學生自行準備歌曲演唱中所用的音樂伴奏、樂譜。
《舞蹈》(民族舞)
一、考試目的
通過考生的舞蹈表演,測定考生的舞蹈基礎水平和舞蹈表現力。
二、考試標準
充分展示民族民間舞蹈的魅力特征;舞蹈動作與音樂旋律相吻合;節(jié)奏準確;舞蹈動作能正確反映舞蹈內在的思想情感;動作有很好的表現力;舞蹈動作舒展自如、有張有弛;力度幅度的大小準確到位;服裝、道具能充分展現舞蹈的風格特點;妝容大方得體;舞蹈完成完整流暢。
三、考試形式、時間
考試形式:自選成品民族舞蹈。
考試時間:舞蹈表演時間3分鐘左右,滿分100分。
考試要求:學生自行準備舞蹈服裝、道具及舞蹈表演中所用的音樂伴奏。
注:以上專業(yè)技能兩科考試時間合計6分鐘左右,其中成績各占100分,滿分2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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