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學校概況
1.學校全稱:浙江橫店影視職業(yè)學院,學院國標碼:14090
2.校址:浙江省東陽市橫店都督南街138號,郵政編碼:322118
3.辦學地點:浙江省東陽市
4.辦學性質:民辦
5.辦學層次:專科(高職)
6.辦學類型:高等職業(yè)學院
第二章 招生機構
第二條 浙江橫店影視職業(yè)學院專門設提前招生領導小組,由學院院長任領導小組組長,分管招生副院長任副組長,招生、教務、財務等職能部門負責人及各二級學院院長為組員。全面負責學院提前招生工作,制定提前招生章程、確定提前招生計劃,制定工作方案,討論決定提前招生的重大事項。下設提前招生辦公室,具體組織和實施提前招生工作。
第三章 招生計劃、專業(yè)
第三條 招生計劃
學院2018年面向浙江省提前招生總計劃為500名。具體招生計劃如下:
專業(yè)(方向)名稱 | 考生類別 | 招生計劃(名) |
攝影攝像技術 | 普高招生考生(含藝術、體育生) | 45 |
單獨考試招生考生(中職)藝術類(工藝美術) | 11 | |
單獨考試招生考生(中職)其他類(學前教育) | 4 | |
影視編導 | 普高招生考生(含藝術、體育生) | 30 |
廣播影視節(jié)目制作 | 普高招生考生(含藝術、體育生) | 27 |
單獨考試招生考生(中職)藝術類(工藝美術) | 17 | |
單獨考試招生考生(中職)計算機類 | 16 | |
戲劇影視表演 | 普高招生考生(含藝術、體育生) | 25 |
單獨考試招生考生(中職)其他類(學前教育) | 10 | |
單獨考試招生考生(中職)藝術類(影視表演) | 15 | |
音樂表演 | 普高招生考生(含藝術、體育生) | 10 |
單獨考試招生考生(中職)其他類(學前教育) | 5 | |
單獨考試招生考生(中職)藝術類(音樂) | 15 | |
舞蹈表演 | 單獨考試招生考生(中職)藝術類(舞蹈) | 25 |
單獨考試招生考生(中職)其他類(學前教育) | 5 | |
人物形象設計 | 普高招生考生(含藝術、體育生) | 10 |
單獨考試招生考生(中職)服裝類 | 8 | |
單獨考試招生考生(中職)藝術類(工藝美術) | 12 | |
舞臺藝術設計與制作 | 普高招生考生(含藝術、體育生) | 8 |
單獨考試招生考生(中職)藝術類(工藝美術) | 6 | |
單獨考試招生考生(中職)其他類(學前教育) | 6 | |
服裝表演 | 單獨考試招生考生(中職)藝術類(時裝表演) | 3 |
單獨考試招生考生(中職)其他類(學前教育) | 17 | |
旅游管理 | 普高招生考生(含藝術、體育生) | 20 |
單獨考試招生考生(中職)旅游服務類 | 20 | |
單獨考試招生考生(中職)其他類(學前教育) | 5 | |
導游 | 普高招生考生(含藝術、體育生) | 10 |
單獨考試招生考生(中職)旅游服務類 | 10 | |
單獨考試招生考生(中職)其他類(學前教育) | 5 | |
工藝美術品設計 | 單獨考試招生考生(中職)藝術類(工藝美術) | 10 |
商務英語 | 普高招生考生(含藝術、體育生) | 10 |
單獨考試招生考生(中職)外貿類 | 6 | |
電子商務 | 普高招生考生(含藝術、體育生) | 5 |
單獨考試招生考生(中職)商業(yè)類 | 5 | |
國際經濟與貿易 | 單獨考試招生考生(中職)外貿類 | 10 |
會計 | 單獨考試招生考生(中職)財會類 | 19 |
媒體營銷 | 單獨考試招生考生(中職)外貿類 | 4 |
單獨考試招生考生(中職)商業(yè)類 | 11 | |
文化市場經營管理 | 普高招生考生(含藝術、體育生) | 10 |
單獨考試招生考生(中職)商業(yè)類 | 10 |
注:所有專業(yè)(方向)學制三年。學費按照浙江省物價部門批復的2018年各專業(yè)收費標準執(zhí)行,另行公布。
第四章 報考條件
第四條 報考條件
符合2018年浙江省高考或高職單獨考試報名條件,有浙江省高中學考成績或浙江省統(tǒng)考的相關職業(yè)技能成績,且已取得浙江省普通高校統(tǒng)一招生考試高考報名號的浙江省普高招生、單獨考試招生畢業(yè)生,在校期間無任何違紀處分記錄(已撤銷違紀處分的考生允許報考)。
第五章 報名
第五條 報名方式
1.遵循本人自愿的原則,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通過我院提前招生網提交報名信息,并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郵寄相關材料。
2.網上報名:2018年3月10日9:00~4月15日24:00登錄我院提前招生網(http://www.hcft.edu.cn/zzzs/)查詢網上報名方法及注意事項,并按要求準確詳細輸入個人報考信息。凡參加我校高職提前招生考試的考生,只能填報一個專業(yè),且只能被一個專業(yè)擬錄取和備錄取,不得兼報。
3.材料提交:按以下順序自行裝訂成冊,于4月15日前(時間以郵戳為準)用郵政快遞EMS郵寄(不接收EMS以外快件)提交以下書面材料(打印或復印均用A4紙),快遞的封面請注明“高職提前招生報名材料”:
?、倏忌鷪竺?提前招生網站下載打印)和本人身份證或戶口簿復印件一份;
?、凇墩憬?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報名證》或《浙江省2018年單獨考試招生報名證》復印件一份;
?、邸墩憬∑胀ǜ咝U猩忌C合素質評價基本信息表》(由普高招生考生所在中學提供,加蓋中學教務部門公章,單獨考試招生考生無須提供此表);
?、堋墩憬瓩M店影視職業(yè)學院2018年提前招生考生誠信承諾書》并考生本人簽名(提前招生網站下載打印);
?、菟刭|特長評定記分申請表及記分各類證明材料復印件。(可在提前招生網上下載,如果考生無符合我院素質特長記分條件的事項,則無須填寫此表)
?、迗竺牧相]寄地址:浙江省東陽市橫店都督南街138號(浙江橫店影視職業(yè)學院行政樓四樓招生辦),聯(lián)系電話:0579-86599999,郵編:322118,收件人:梅老師。
4.繳納報名考試費: 110元/人,考生須在4月15日前通過提前招生網完成報名費的在線支付,若遇特殊情況無法完成在線支付,請及時致電學院招生辦。逾期未繳報名費者視同自愿放棄,不繳報名費的考生報名無效。
5.現場確認:
(1)確認時間:4月21日8:00—16:00
(2)確認地點:浙江橫店影視職業(yè)學院圖書館
(3)確認時考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以備查驗。因特殊原因未郵寄報名材料的考生現場信息確認時,當面提交報名材料。
(4)申請素質特長加分的考生需提供獲獎證書原件。
報名材料及報名費一概不退。
第六章 提前招生總成績組成
第六條 所有專業(yè)滿分620分。
學考折算滿分為400分(學業(yè)水平測試5門科目成績換算后分值之和),由語文、英語、技術、數學、自選科目組成。其中,語文、英語、技術科目(往屆生由通用技術和信息技術兩科目成績按各占50%的比例合成)三門科目各科滿分100分;數學科目滿分50分;自選科目滿分50分,自選科目由學校從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中選擇成績最優(yōu)的一門,考生需在規(guī)定的查分時間核對折算成績(普高招生考生換算后折算成值于4月24日在學校招生網公布)。換算如下表所示:
等第 科目 | A | B | C | D | E |
語文/英語/技術(信息和通用) | 100 | 80 | 70 | 60 | 20 |
數學/自選科目 | 50 | 40 | 30 | 20 | 10 |
中學學業(yè)水平測試成績等第、職業(yè)技能操作考試成績、職業(yè)技能理論知識成績均以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提供的為準,并計入總分;考生從外省轉入浙江省的學考成績,我校僅認可已經過浙江省教育考試院認定的成績(外省學考成績認定載止時間4月15日16:00整)。
1.普高招生考生和單獨考試招生考生綜合成績計算公式為:
(1)普高招生考生綜合成績(滿分620分)=學考折算滿分400分×0.75+綜合測評滿分320分(面試300分+素質特長項20分);
(2)單獨考試招生考生綜合成績(滿分620分)=職業(yè)技能考試滿分300分(操作考試成績+理論知識成績)+綜合測評滿分320分(筆試60分+面試240分+素質特長項20分)。
(3)各專業(yè)綜合測評滿分:
1.普高招生考生滿分320分:面試滿分300分+素質特長項滿分20分;
2.單獨考試招生考生滿分320分:筆試(筆試科目語文50分、時事政治10分)滿分60分+面試滿分240分+素質特長項滿分20分。
2.綜合測評時間:
(1)普高招生考生測評時間: 2018年4月22日(周日上午)。
(2)單獨考試招生考生測評時間: 筆試:2018年4月22日(周日上午);面試:2018年4月22日(周日上午)。
(3)測評地點:浙江橫店影視職業(yè)學院內。
3.綜合測評:面試,主要考察學生專業(yè)認知、語言表達、專業(yè)潛質、操作技能、素質特長等內容。測評辦法詳見各專業(yè)測試細則(在本校招生網站于考前20日公布)。
4.面試按照考生抽簽序號由專家考評組對考生逐一面試。學院按照招生專業(yè)成立綜合素質測試考評組,考評組由5-7位考評人員(設組長1名)組成,考評人員在學院紀檢監(jiān)察組的監(jiān)督下從專家?guī)熘须S機抽取,專家?guī)斐蓡T數不少于考評人員數的3倍,其中校外專家不少于專家?guī)斐蓡T數的三分之一,考評組根據測試方案對考生進行逐個測試,并由學院紀檢監(jiān)察部門全程監(jiān)督,并實行全程錄像。
5.綜合測評成績保留兩位小數(四舍五入)。
6.素質特長項。凡在高中段學習期間獲得的,在2018年4月15日前將記分證書原件電子照片、素質特長記分申請表填好并由所在中學簽署意見、加蓋公章后拍照發(fā)送至424194288@qq.com郵箱,紙質材料請于4月15日前通過郵政EMS(時間以郵戳為準)郵寄至我校,現場確認時查驗證書原件。取得獲獎證書并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供證書原件給工作人員查驗的,且符合下列項目要求的,可獲得相應分值。逾期提交證書等相關材料者不予受理。
項目 | 等級 | 分值 | 備注 |
全國行業(yè)職業(yè)技能比賽 | 國家級一、二、三等獎 | 20分 | 限國家相關部委組織的項目 |
浙江省中等職業(yè)學校學生技能大賽暨全國職業(yè)院校技能大賽選拔賽 | 一等獎 | 20分 | 限教育主管部門組織的項目 |
二等獎 | 15分 | ||
三等獎 | 10分 | ||
中等職業(yè)技能大賽 | 地市級一、二、三等獎 | 3分 | 限教育主管部門組織的項目 |
職業(yè)技能證書 | 高級工及以上 | 3分 | 限政府勞動保障部門核發(fā)且與報考專業(yè)相關證書 |
體育 | 國家等級運動員一級 | 20分 | |
國家等級運動員二級 | 6分 | ||
國家級比賽前三名 | 10分 | 限體育、教育主管部門組織的比賽項目(團體項目限主力隊員) | |
國家級比賽前八名、省級前三名 | 6分 | ||
省級比賽第四到八名、地市級前三名 | 3分 | ||
文藝比賽 | 國家級一、二、三等獎或前三名 | 20分 | 限宣傳、文化、教育主管部門組織的聲樂、樂器、舞蹈、小品、戲曲、演講、辯論、寫作等項目 |
省級一、二、三等獎或前三名 | 10分 | ||
地市級一、二、三等獎或前三名 | 3分 | ||
學科競賽、科技創(chuàng)新競賽 | 國家級一、二、三等獎 | 20分 | 限政府部門組織的學科或科技創(chuàng)新競賽 |
省級一、二、三等獎 | 10分 | ||
地市級一、二、三等獎 | 3分 | ||
榮譽稱號 | 國家級 | 6分 | 限教育行政部門頒發(fā)的三好學生、優(yōu)秀學生干部、優(yōu)秀共青團干部、優(yōu)秀團員等 |
同時符合上述多個條件者,同一項目取最高分;不同項目分值可累計,最高不超過20分。無符合條件者素質特長項分值為零分??忌刭|特長項在學校提前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后有效。
第七章 錄取
第七條 錄取規(guī)則
1.按照公開、公平、公正、擇優(yōu)錄取的原則。
2.根據專業(yè)招生計劃,普高招生考生和單獨考試招生考生分別按照綜合成績(普高招生考生滿分620分;單獨考試招生考生滿分620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yōu)錄取。
3.根據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招生計劃的100%比例劃定擬錄取名單,之后按照招生計劃500%比例劃定備錄考生名單。
4.各專業(yè)考生的錄取,以考生的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分“擬錄取”、“備錄取”和“未錄取”確定各考生錄取情況。
5.分數計算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兩位小數。擬錄取時如果總分相同的,優(yōu)先錄取素質特長分較高的考生,沒有素質特長分或素質特長分相同的,優(yōu)先錄取綜合測評總分較高的考生,若綜合測評總分也相同,普高招生考生則按照語文、英語、技術科目的次序優(yōu)先錄取學考折算分高的考生,若再出現同分則優(yōu)先錄取普通高中綜合素質評價成績優(yōu)良的考生;單獨考試招生考生則按照操作考試、理論知識的次序優(yōu)先錄取成績優(yōu)良的考生,若再出現同分則優(yōu)先錄取高中階段具備相關選修課程學分或相關選修課程成績優(yōu)良的考生。以上成績均相同的,同時予以錄取。如參加某一專業(yè)綜合測評人數少于或等于該專業(yè)招生計劃數,按照實際參加該專業(yè)綜合測評人數的90%(小數按四舍五入計算)錄取。
6.錄取考生名單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和學院同步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10個工作日。公示期結束后,如無異議,報省教育考試院備案、辦理錄取手續(xù)。凡被我院提前錄取的考生信息上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審批備案,其他院校不再錄取。已錄取的考生不得參加當年高考,未錄取的考生可參加當年高考。
第八條 身體健康要求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
第八章 提前招生實施進程安排
序號 | 工作內容 | 完成時間 |
1 | 向省教育考試院提交章程。 | 2017年12月21日 |
2 | 考生報名。 | 3月10日-4月15日 |
3 | 現場確認。 | 4月21日 |
4 | 組織綜合測評。 | 4月22日 |
5 | 普高招生考生學業(yè)水平測試按章程規(guī)定5門科目換算后分值之和(在學校招生網公布) | 4月24日 |
6 | 分“擬錄取”、“備錄(含順序號)”和“未錄取”確定各考生錄取情況。 | 5月5日前 |
7 | 將考生(備錄考生含順序號)名單提交至服務平臺。 | 5月7日8:30-17:30 |
8 | 考生登錄服務平臺查看錄取結果。擬錄取考生進行選擇確認。 | 5月9日8:30-17:30 |
9 | 根據缺額計劃將備錄考生遞補為擬錄取考生,并提交至服務平臺。 | 5月10日8:30-17:30 |
10 | 考生登錄服務平臺查看錄取結果。遞補后轉為擬錄取的考生進行選擇確認。 | 5月11日8:30-17:30 |
11 | 根據缺額計劃將備錄考生遞補為擬錄取考生,并提交至服務平臺。 | 5月12日8:30-17:30 |
12 | 考生登錄服務平臺查看錄取結果。遞補后轉為擬錄取的考生進行選擇確認。 | 5月13日8:30-17:30 |
13 | 如仍有缺額計劃和備錄考生,繼續(xù)遞補。 | 5月14日8:30-17:30 |
14 | 結束網上錄取。 | 5月16日 |
15 | 公示錄取名單 | 5月17日-30日 |
16 | 根據公示結果形成最終錄取名冊。 | 5月31日 |
第九章 招生監(jiān)督
第九條 提前選拔錄取改革試點工作是深化高校招生錄取制度改革的重要舉措,所有參加提前招生工作的人員都要認真學習招生政策、規(guī)定,嚴格遵守招生考試紀律,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創(chuàng)造一個讓社會、考生放心的選拔環(huán)境,確保提前招生工作順利完成。參與提前招生工作人員的違規(guī)處理遵照教育部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條 提前招生工作的全過程由學校紀檢監(jiān)察部門參與監(jiān)督,并主動接受省教育考試院和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
第十一條 考生個人應本著誠信原則向學校提出申請,對考生弄虛作假行為按教育部令36號嚴肅處理??忌邢铝?
浙江省東陽市橫店鎮(zhèn)都督南街138號
官方電話:0579-86599999,0579-86013329,0579-86013352